一位睿智的母亲,把对女儿的爱全部用保单来体现!把个人资产全部转化为女儿法律性专属的忠诚资产,任何人也无法撼动!
时下,保单做嫁妆已经悄然兴起
一位事业有成的朋友,女儿结婚,在给宝贝姑娘准备了丰厚的嫁妆之后,夫妇还感觉女儿的嫁妆中还缺点什么。新房、车、项链、戒指这些都是身外之物,夫妇感觉对女儿的爱与责任还应该有不同样的方式来体现。于是,几个月前,夫妇为女儿准备了一份特殊的嫁妆——保险。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着巨大的改变,就拿结婚来说,女方家陪嫁也由原来的老三样变成了新三样,如今,把保险单作为结婚嫁妆也逐渐成为一种新时尚。
办理保险的理财规划师说:“父母对子女的爱与责任的延续应该是不管父母在与不在,只要子女在就能让他们得到一生的幸福和保障。”在理财规划师的建议下,从维护女儿的个人利益角度在健康、养老、理财上,要送给女儿一份特殊的嫁妆。
给儿女买保险,传达一种生活理念
李先生老两口是机关退休人员,“我们这辈子的生活、养老、医疗是有保障的,我们省吃俭用,也积蓄下了几十万元财产。可我们总觉得,光给儿女们一笔钱,不是最好的给予,儿女们今后生活中要经历的动荡比我们多得多,万一儿女们把握不好,钱很容易一下子花光。而把钱买成保险交给他们,就像交给他们一份稳定的工作,可以造福他们更长久些。而且,这样也可以给他们传达一种理念:丰年想欠年,生活要规划。这种形式的给予,将伴随他们一生。”李先生老两口为他们未成婚的一儿一女分别购买了保险。“他们现在年轻,保费低,这是花小钱为儿子办个大彩礼,为女儿办个厚陪嫁啊。
最重要的是,保单的钱只有保单上相关人才有支配权,不管是谁都无法偷走。你说买个车给女儿,可能会女婿给开走了;买个房子吧,那傻女儿还加了女婿的名字。。。只有保单的钱,才确定是女儿的。
新婚姻法下的新考量:维护个人利益
在维护女儿的个人利益问题上,理财规划师也针对目前的法律法规给了一些建议。参考国外对婚前财产进行安排主要三大手段:个人信托、人寿保险、投资股权或投资房地产等。除了婚前财产公证能把婚前财产分清楚外,个人信托和保险也都能确保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
因为根据《保险法》、《婚姻法》有关规定在结婚之前由父母作为投保人购买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生存金返还型的产品,返还的生存金也属于婚前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等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保险,传承家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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