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原来在深圳上班,缴了五年的养老保险,后来到北京工作,于是在北京缴交保险金。能否把深圳的养老保险转到北京呢?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网友提问:
您好,我以前在深圳上班,交了五年多的保险,2009年离职后去了北京工作,当时没有把保险取走或转出,现我在北京重新交了养老保险,我想知道我在深圳交的保险现在能否转到北京,如果能该怎么办理呢?如不能转,我现在是不是要取出来。还是可以放在那里,可以永远保留在帐户里?
社保局回复:
你好,员工中断在本市就业,离开本市并办理跨省转移的可到我局相应的社会保险退转保窗口申请开具“缴费凭证”。
需提供的资料:a、填写《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可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b、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社保卡丢失的可在单位辞工转保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c、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或开具本人辞工转保证明(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停交社保时,申请缴费凭证则不需此项)。
办理地址: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特区内参保人到市社保局个人服务中心(福田区八卦岭二路513栋)办理;特区外参保人带上述资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各分局或社保管理站办理。
如有疑问,请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咨询,电话96888、8346006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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