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一,制定全国统一的、完整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第二,制定健康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三,加快建立巨灾保险机制,明确政府在巨灾保险体系中的作用……
为弥补政策缺陷,加大支持商业保险发展的力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制定全国统一的、完整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为此,一是要改变目前标准不统一,随意性强,缺乏权威性的状况,制定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优惠程度也应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二是要将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由现行的缴费阶段扩展到投资阶段和待遇领取阶段。参照国际成功经验,对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收入给予免税;对雇员缴费实行延迟纳税。也就是说,在缴费、投资、待遇领取这三个环节中,明确政府仅对第三个环节征税。
第二,制定健康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企业和雇员个人购买健康险的缴费在一定限度内税前列支,对健康险公司和健康险市场给予实质性的支持。
第三,加快建立巨灾保险机制,明确政府在巨灾保险体系中的作用,划清各级政府的“再再保险”责任分担比例,以分散保险公司的风险,促进其提供长期稳定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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