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部分跨省转移涉及利益调整并不大,如从湖南转续到湖北,尽管属于不同统筹范围,但待遇水平差别不会太大。转续方案里不会考虑单设一个国家社保调节基金……
记者从人保部一位司局级官员处证实,人保部的政策倾向于采取第一种方式,即转移部分统筹基金,最后在参保地领取养老金。具体做法是,参考个人既往缴费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定出一个转移比例,国家出台全国性政策把这一比例确定下来。
“由于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会影响地区的局部利益,转出就是转嫁了责任,转入就意味着将来要承担责任。”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社会发展所所长杨宜勇分析,由于我国社保制度被分割在2000多个统筹单位,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如个人缴费比例不一、保障水平也不同。
这导致转出地出台各种土政策限制统筹部分转移,而转入地由于没有“统筹”部分而不愿意接纳转入。“转续的核心纠缠在统筹基金能否转移上”。事实上,人保部拟定的转续办法就是集中解决统筹基金转续问题。
“具体转移多少比例的统筹基金部分,现在还在征求各地意见。”人保部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为了征求各地意见已经专门开了5次协调会,征求了每个省的意见。
为什么不采纳欧盟转续模式?“他们分段计算,是不得已而为之。”上述人士分析,由于欧盟内部有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制度,每个制度相应的社保权利也不同。分段计算的方式,如每段缴费都记录在案,最后一个人可能得到3张或4张支票,适合欧盟特点。
“但目前中国的社保地方分割状态是暂时的,将来中国应该还是统一的制度。”该人士分析,不分段计算的另一原因是,我国省市社会信息系统尤其是县级信息系统不够完善,管理能力在各区域间不平衡,“分段计算”所需的技术基础和条件并不完善,如每个参保者的历史信息清晰准确记录。
而转移部分统筹基金的模式,将牵涉到地方利益的调整。“国家出台转移办法和比例,就是要强制执行。”上述人士称,实际上除去农民工外,跨省转续人数并不多,大约在几十万。而且面临利益调整的也是少数几个地方,如落后地区转移到几个发达地区。
大部分跨省转移涉及利益调整并不大,如从湖南转续到湖北,尽管属于不同统筹范围,但待遇水平差别不会太大。为此,该人士表示,转续方案里不会考虑单设一个国家社保调节基金,用于“调出利益”比较多的地区的补助。“但社保基金整体会考虑收支平衡,财政会最后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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