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民失去土地后,既有别于传统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他们的生活如何得到保障?政府对失地农民有什么优惠政策?对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又是如何规定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失地农民养老待遇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以郑州市原有的城乡居民养老制度为平台,被征地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全部纳入,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征地养老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构成,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的低保标准。
郑州市领导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保障标准,其中,各县(市)、区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待遇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县政府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内各区的待遇标准要大体保持一致。此外,各县(市)、区不得自行提高待遇标准,确需要调高的须经市政府批准方可执行。
失地农民可按年龄领取就业生活补贴
关于失地农民就业生活保障,凡未达到享受养老待遇年龄或未登记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依本人年龄按规定领取不同期限、不同标准的就业生活补贴。
按照“谁征地、谁负责”的原则,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由征地的市、县(市、区)政府承担,各地必须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项基金,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未按规定落实不予报批征地。此外,被征地农民还可以按需要享受不同种类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培训类别包括引导性培训、创业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
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将达30万
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市各类征地已达数十万亩,仅市本级产生的被征地农民就有9.44万人。目前随着我市已经开工或将要进行的郑州新区、龙子湖园区、南水北调工程等建设项目,预计可新增近20万被征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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