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养老保险一年要交多少钱?员工参加养老保险,到底是按什么样的标准缴费的呢?有没有固定的计算方式呢?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是如何确定的?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又是多少?
凡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民营非企业单位可以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
1、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职工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
(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自2005年1月1日起,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比例缴费。已经离退休、退职人员个人不缴费。
2、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缴费基数原则上为本单位上一年度工资总额,如单位工资总额低于全部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以全部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作为缴费基数。从2005年1月1日起,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0%。
3、关闭破产企业必须依法一次性清偿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足额预留离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帐户,12%计入社会统筹基金。
5、在2011年前,对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作为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仍可按全省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缴费办法的过渡。
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比例。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帐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帐户。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其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可以继承。应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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