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和基数是如何确定的呢?缴费基数是如何申报和审核的?企业和个人的缴纳比例分别是多少?新参加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以什么为标准?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现行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及基数是多少?基数如何确定?
参保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8%,分别由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组成,其中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缴纳基数为参保人员上年度的月平均实际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应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一起,每年进行缴费基数的申报和审核。通常缴费基数的社保工作在省劳动社会会保障厅公布的当年西安市社会保险计算基数(以往称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根据社会保险业务的需要,现改称社会保险计算基数)后,社保中心通过公告、网络等手段通知参保单位统一进行。每年缴费基数经过社保中心核定的月缴费基数当年内一般不能再变动。
新参加工作人员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月缴费基数;当年转入人员的月缴费基数按原单位核定的本人缴费基数继续缴纳。
缴费基数当年西安市社会保险计算基数的60%的,最低必须按当年西安市社会保险计算基数的60%作为缴费,高于当年西安市社会保险计算基数的300%的,也将当年西安市社会保险计算基数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目前缴费比例为18%(刚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新规定的缴费比例为20%,等待陕西省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后实施),缴纳基数以当年西安市社会保险计算基数为基数,不能自行选择。
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手续?
在高新区可以办理以个人身份参保。方法是首先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档案的个人托管手续,填写《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登记表》后,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参保人员应于当年11月底之前按事先约定的方式按月、季、年(按年缴费要在6月底之前)进行缴费,逾期将不再受理跨年补缴。
凡在高新区企业就业的人员必须由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参加养老保险,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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