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某机械厂职工王某在年满55周岁时办理了内退。五年后王某准备办理退休手续,才得知自己内退后这五年单位一直都没有为他缴纳养老保险费。机械厂领导的理由是,王某是内退人员,也就相当于早退休了,根本就没理由再为他缴纳养老保险了。那么,内退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到底应该如何解决呢?
【案例描述】
企业未给内退者缴纳养老保险
王某是长沙市某机械厂职工,1997年;王某年满55周岁。他听人说,像他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内退。王某和妻子一商量,觉得儿子大学已经毕业,家里也没有什么负担,本人年纪也大了,正好可以早点休息几年。便向单位领导申请办理了内退。
2002年,王某达到退休年龄,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却无法给王某办理退休手续。原来这几年,单位一直没有为王某缴纳养老保险费。王某找到单位领导,领导说,他是内退人员,早就已经退休了,还办什么养老保险,对王某的要求不予理睬。王某无奈,找到市劳动监察支队,要求监察处理。
【案例评析】
用人单位应为内退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1)职工在企业内部退养,从实质上讲,还是企业职工,企业不仅要为其发工资,还要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些年来,有一部分企业为了减员增效,对企业一些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实行内退,内退待遇当然由企业支付。"内退"从一开始就是一种企业行为,而不是一种政府的行为,从实质上讲,内退职工还是企业的职工,只是没有工作岗位。与在岗职工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国务院1993年第111号令《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9条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已经实行社会保险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此案中,王某在单位内退后,仍然是企业职工,企业应该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4条明确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应该为王某补缴他内退几年的养老保险费。
(2)对类似情况的处理意见。内退在这几年很普遍,很多用人单位都实行了内部退养。但是内退不能以牺牲职工利益来换取企业利益。对于内退职工,用人单位不仅要为其发放工资,还要为其继续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如果劳动者内退后,用人单位不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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