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某企业离休干部去世后,其子女假冒死者领取养老金长达21个月。劳动部门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才把被冒领的6万元养老金追回。对于如此骗取社保待遇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理?情节严重的是不是要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仲裁牵出冒领养老金案
荆楚网消息 (三峡晚报) 一起普通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竟发现有人冒领养老金,经劳动部门多次调查协调,昨日,被冒领的6万元养老金被悉数追回。
今年初,宜昌市养老保险管理处在处理一起劳动争议仲裁案时,发现其中竟然涉及冒领养老金案。经过调查,某企业离休干部在2007年去世后,其子女未按规定及时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死亡注销手续,一直假冒死者领取养老金长达21个月,涉及金额6万余元。为挽回损失,劳动部门成立查处专班,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宜昌劳动部门三次上门追回6万元
当工作人员第一次找到冒领当事人时,当事人拒不承认冒领行为;第二次做工作时,当事人拒见工作人员,使查处工作陷入困境;工作人员第三次上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劝说,当事人终于决定退还。至此,经过一个月的努力,被冒领养老金已悉数追回。
据市养老保险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称,2008年,在进行养老金领取对象指纹身份认证及有奖举报的推动下,该处受理冒领骗领养老金案件71起,追回养老金156858.28元。
冒领养老金若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堵住养老金流失 “黑洞”,劳动部门今起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6754786,实行有奖举报,凡举报虚报冒领养老金的个人,给予100元—500元的奖励。同时,对举报查实骗取社保待遇或骗取社保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高炜 通讯员刘厚权 樊辉 张国才)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