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跨省就业的张先生在成都和广州都缴纳了养老保险,他想知道自己退休后是不是可以在两地同时领取养老金。张先生的这个问题在跨省就业的人群中很常见。那么,两地同时参保,养老金到底如何领取呢?退休地如何确定?
“我在成都参保,又在广州参保,在两地都可以领退休金吗?”不少市民都有张先生这样类似的疑问;现在很多重新就业人员跨省就业的同时,老家的养老保险自己还在交,到退休时不知该怎么转过去,缴费年限该怎么计算?昨日,记者采访了有关社保专家,专家表示,跨省就业者在老家和新就业地两边都参保的,仅限在一地领取养老金。
两地同时缴费
年限不重复计算
市社保局有关专家就此表示,这种在老家和新就业地两边都参保的情况确实存在,一边是按国家规定在哪里就业就在哪里参保缴费,另一边是怕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不上,影响退休后的待遇,所以自己垫钱在老家接着缴费。目前,这种情况是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例如你选择在广州继续就业并参保缴费的话,你可以在广州提出转移接续的申请,把成都的养老保险关系转过来。这样,你成都的养老保险关系就要清理,把你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你本人,两边同时缴费的年限只计算一边,不重复计算。
社保专家还表示,还有一种情况,一个人在老家和就业地同时都缴费,到了退休年龄后,两边都满15年,两边都办了养老金领取手续。这样的话,就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一个地方继续领取,其它地方的养老保险关系就要清理,把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已经领过的养老金就不再追回了。
办理退休
按照“唯一性”原则
在两个地方参保,如何办理退休?市社保局专家称,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本报记者 黄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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