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已经退休几年的方先生准备到新西兰与儿子同住。方先生担心的是,他出国定居后还能不能领取养老金。那么,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还能不能像在国内时一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呢?如果可以,在国外又该怎样领取养老金呢?
【案例描述】
方先生退休几年,老伴已经去世。儿子已经在新西兰定居。2002年,儿子与他商量,决定接他到国外去定居。方先生自从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以来,一直都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现在要出国了,方先生不知道能不能领取这笔钱。虽说钱不多,但总是对自己辛劳一生的一种肯定。方先生还是决定去社保局问个究竟。
【案例评析】
出国定居人员照常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养老金是对职工退休后不能再从事劳动的一种保障。只要单位和职工缴纳了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只要还活着就应该领取养老金,而不论其在什么地方。1982年劳动人事部、国务院侨务办、中国银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的《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劳人劳[198242号)规定,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与国内退休、退职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如果原来享受因工残废补助费和由民政部门支付的残废金,出国定居后也照常发给。这些待遇可以由受委托的国内亲属代领。如果需要寄出国,可以到当地中国银行,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兑换成外汇寄出。但是,在享受这些权利的同时,他们须每半年向支付待遇的单位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生存证明书。退休待遇可以支付到退休人员死亡止。去世后,可以按国内标准领取葬丧费,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还可以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或救济费。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外的退休人员,不论定居与否,不再享受国内的医疗保险,但回国看病的,仍可继续享受。
(2)对类似情况的处理意见。这里主要涉及退休人员出国后,退休金如何领取的问题。退休人员出国后,退休金一样可以领取;但是要按一定的程序以及尽到一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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