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些离退休人员的家属由于贪念,在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继续领取离世者的养老金。王某之子在王某去世后按月领取了王某的养老金共计5.8万余元,由于涉案资金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获刑1年。
男子冒领5.8万养老金获刑1年
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子女未按规定及时向社保所报告,并继续领取养老金。近日,保定市社保所审计科接群众举报,及时追回了两笔子女冒领的养老金,涉及金额共计7万余元。
据保定市社保所透露,保定市离休干部王某去世后,其子未按规定及时向社保所报告,并于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间,仍按月领取王某的养老金,共计5.8万余元。王某之子拒不退还冒领养老金,该所向保定市新市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终于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由于王某之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养老金,涉案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无独有偶,保定市某公司的退休人员魏某去世后,其子女以更改火化证明时间的方式,冒领养老金1万余元。由于其子女拒不退还,该所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最终追回了被冒领的养老金。
养老金是离退休人员的专属财产
据保定市社保所工作人员介绍,养老金是离退休人员的专属财产,离退休人员一旦死亡,其权益自然归于消灭,任何第三人无权继承或者通过不正当手段继续领取。保定市社保所举报电话:0312-5077076。( 燕赵都市报 记者寇国莹 通讯员张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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