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福利养老金?
答:目前没有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有北京市户籍,而且满了60周岁,就可以每月领到200元的福利养老金。随着本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福利养老金的标准还会适时地提高。
问:到哪里带什么材料申请办理?
答: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年满60周岁之月起6个月内,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个人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含集体户口)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户口薄复印件一份。社保所受理申请时,将申请人填写的《个人申请表》内容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身份证及户口薄的原件退还申请人。
问:什么情况下申请办理享受福利养老金待遇?
答:1、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2008年9月30日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申请手续的,核准后的老年保障待遇自2008年1月起享受;10月1日后到社保所办理申请的,核准后的老年保障待遇自办理申请的当月起享受。
2、2008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年满60周岁的人员,9月30日前到社保所办理申请手续的,核准后的老年保障待遇自其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享受;10月1日后到社保所办理申请的,核准后的老年保障待遇自办理申请的当月起享受。
3、2008年5月1日后,年满60周岁的人员,自达到年满60周岁之月起六个月内办理申请手续的,核准后的老年保障待遇自其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享受;未按规定办理申请的,起核准后的老年保障待遇自办理申请的当月起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