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目前,该省90%的市县缴费比例已调整至14%及以下。预计年内除少数基金支付困难市县外,全省各市县缴费比例均能调整到位。
针对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发展压力较大的现状,浙江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将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由以前的原则上不超过20%逐步统一到12%至16%区间内,积极推进“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办法,均衡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在此背景下,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给出今年的目标是,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高于14%的原则上调整到14%。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有序调整,均衡了不同地区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负担,既为统一全省缴费比例打下良好的基础,也进一步优化了企业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为该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营造了良好的养老保险政策环境。
据了解,浙江省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力度,提高基金支付能力。部分基金支付困难市县政府也采取多渠道筹资等方式,确保了不因缴费比例调整降低当地基金支付能力。
2009年,浙江省一次性减征五项社会保险费和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共为企业减负58亿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