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1 提高统筹层次
社保基金将实行省级统筹
草案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的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田成平表示,中国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基金统筹层次,目前大多为市县一级,这种较低层次的统筹影响了统筹效果的发挥和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是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2 社保基金监督
社保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将受委员会监督
草案规定,“统筹地区可以成立由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代表、个人代表,以及工会代表、法律专家、精算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
关键词3 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社保待遇将视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
草案规定,“个人跨地区流动或者发生职业转换需要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草案还确定了社会保险待遇根据物价上涨情况调整的机制,规定,国家根据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适时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关键词4 农民工社保
农民工将享受城镇劳动者同等待遇
对于农民工的社保问题,草案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全国人大财经委认为,进城务工农民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必须参保的对象,目前在一些地方的社保工作中,有的让进城务工农民自愿选择是否参保,有的允许他们主动退保,不利于对他们权益的保障。
对此,财经委建议,在一时难以根本解决这方面问题的情况下,草案应有针对性的规定进城务工农民依法参加、逐步享受与城镇劳动者相同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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