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重新进行门前申报。
门前申报:包括纸质申报和磁盘(U盘)申报两种方式。
(1)纸质申报:每月1-15日内缴费单位到办税服务厅将《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一式3份提交申报,并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备核查。首次申报及补申报的缴费单位还须填报《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一式3份。
(2)磁盘(U盘)申报:参保人数在5人以上的缴费单位可使用磁盘(U盘)申报,参保人数在25000人以上的缴费单位建议使用磁盘(U盘)申报。
每月1-15日内缴费单位用“申报辅助系统”制作并导出缴费申报报盘文件,存入磁盘(U盘)。将磁盘(U盘)、纸质《社会保险费汇总申报表》一式2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社保登记证提交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三、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部门核发,具体事宜请向社保部门咨询了解,电话为(020)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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