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号码中含有X,为什么在电脑上和打电话都查不到相关的社保信息?
答:可以查询。在电话或电脑上以“*”代替X,电脑上有相关的提示,请查询人详细阅读。
2、参保员工拥有多个社保电脑号应如何处理?
答:员工在本市参保期间拥有不同社保电脑号的,应当予以合并。由员工本人或参保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员持本人的书面申请书、《深圳市企业员工参保信息变更表》、社保卡复印件(验原件)、本人缴费明细单,向社保征收部门申请社保电脑号合并手续。如果各缴费记录中有重复缴费的,将重复缴交的保险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退还企业和员工本人。
3、个人缴费,因未及时存入足额金额以至扣款不成功后,如何补救?
答:如果社保机构划款期间银行托收账户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在下月划款时一并划转。
如果连续三个月未能划款成功,社保机构将停止缴费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业务。若参保人需结算所欠保费,应到所在区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重新申请划扣。
4、年终奖是否纳入缴费基数?
答:年终奖只能纳入当月的缴费基数,不能平均分摊到全年各月,以提高全年各月的缴费基数。
5、请问现行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同一公司,他人工资低于本人工资,缴费却多于本人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八条第九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0%缴纳。
请核实你的缴费工资标准,如果企业未按你的实际工资缴费,你可带劳动合同、社保卡、工资证明等相关资料到你用人单位参保辖区社保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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