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办事项目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办理机构
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其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申报,并由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
◆办事依据
《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5)29号]
◆申办条件
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在上海居住生活满30年(户籍记载为准),现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基本养老、医疗以及征地养老待遇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2、户口簿原件及有家庭地址和本人信息的页面复印件;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