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市民王先生给记者打来热线反映,他是今年10月12号入职,之后一直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对于保险和公积金的问题,领导也是含糊其词。他想了解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或规定,来规范单位的用工制度。
据王先生介绍,他是10月12号进入西青区一家钢铁厂工作,因为是技术工,入职前单位答应的待遇比较好,说五险两金都会有。现在都快一个月了,单位也没提签约的事,也不知道单位给上保险没有。如果是上保险,那是从入职开始上,还是11月开始上,劳动合同又是什么时候签呢?
就王先生的疑问,记者联系了华盛里律师事务所的苑晓君律师。苑律师说,这个问题涉及到社会保险的手续问题。《劳动合同法》有明文规定,正式工一个月内必须签订用工合同,否则应聘者有权要求公司下个月支付双倍工资。现在很多单位管理不规范,其实不签劳动合同对公司是不利的,现在很多人都打赢了官司。真有一批人不签劳动合同,诉诸法律的话,应聘者打赢的几率比较大,那样对公司而言,将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不过有一点是确定的,单位没有签正式的用工合同之前,基本是不会给员工上保险的。
苑律师还说,“以上说的都是适用于正式用工的情况,很多单位会招聘大学尚未毕业的实习生,实习用工不在《劳动合同法》的管辖范围之列,但是实习也应该签订实习协议。”
对于公积金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各行各业的几名骨干,他们都说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现在有的单位是“三险一金”,有的是“五险两金”。三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一金就是住房公积金;五险另外还包括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两金的另外一金指的是大病互助金。很多单位的员工分为好多种,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有的员工上五险两金,有的人只有三险没有公积金,这个看单位与员工的约定,现在的公积金不像保险,没有强制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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