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具有广州市城镇户口;
2、有广州市接收单位并且以单位名义为其参保(目前为参保状态);
3、在广州市缴费年限时间长的省属单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
4、流动到广州的员工,其养老保险关系要到退休前3个月前来办理。
所需材料:
1、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个人帐户手册”)
3、原社保机构核发的养老保险手册(或“个人帐户手册”、“个人帐户清单”)
4、广州市城镇户口本(原件)
5、必要时提供原转出社保经办机构的银行信汇单以便进行核对。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或本人提供有关申请转入材料,社保中心审核后办理同意转入的盖章手续。申请人回原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3个月后到本中心办理转移确认手续。
办理机构:
现场办理:市社保中心
办公地址: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9楼
受理窗口:综合科
投诉电话:83568410
投诉处理时限:60日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1天
联系电话:8356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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