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制定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了建立我国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资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储备积累”的保险方法。
月缴费标准2元至20元10个档次。缴费可按年缴、季缴、月缴,也可一次性趸缴。趸缴的缴费金额可几百元、几千元至万元,自由选择。缴费有一定灵活性,以适应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不稳定的特点。
允许参保对象在经济状况好时选择比较高的缴费档次,在经济状况差时,选较低的缴费档次。遇到天灾人祸时,经批准也可以暂时停止缴费,待经济状况好转后,再继续缴费,但保险金的增值连续计算。
缴费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第一次缴费时,村代办员必须为参保人填写好《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同时为参保人填写顺序编码。乡镇、村建立原始的缴费记录。
2、在缴费方式上,同一区域(指同一乡镇企业或行政村)要按相同办法收费,一般采取年缴的方式。
3、参保人逾期补缴保费时,必须补齐应缴利息,未经批准停缴者,还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未经县级以上单位批准,任何人不得停缴、缓缴保险费,违者按拖欠金额2‰计算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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