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自2007年,我省率先在宝鸡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省政府在2009年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自去年12月起,我省11市区陆续开始试点新农保。
根据新农保政策,在试点县(市、区),只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参保人都将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组织对参保人的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将来到60周岁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具备三个条件
凡具有我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实施户籍试点的市以试点前户籍为准),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保制度的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6档缴费多缴多补
据介绍,居民养老保险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两部分组成。个人按年度缴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6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补。
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补贴及其他收入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对残疾人参保给予补贴:重度残疾人参保按最低缴费(即每年200元)标准,由省财政全额补贴;中度或者轻度残疾人参保缴费可由市、县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到60周岁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则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了,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终身。那么如何计算自己将来该领取多少养老金呢?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省上要求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0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确定。
参保人员将来退休时,其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余额(含利息),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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