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朱某1964年参加工作,1973年开始一直病休。1998年,他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被告知缴费年限不够,无法领取养老金。而朱某认为,就算自己的实际缴费年限不足,工作年限也应该可以视同缴费年限,怎么就享受不了养老金呢?
【案例描述】
病休25年还算工龄吗
朱某是长沙某玻璃厂职工,1964年参加工作,1973年开始一直病休。1998年,朱某满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劳动部门却不给办理,说朱某缴费年限没有达到15年,不能领取养老金。朱某很不理解,觉得自己为企业付出那么多心血,而且听说以前的工作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怎么就说自己缴费年限不够?而且还影响到退休金的领取,朱某觉得很委屈。
【案例评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政务院发布,1953年政务院修正公布)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得连续做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的期间不计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病休期间不能计算工龄
按上述规定,朱某的工龄为其病休前的工龄加上病休后的6个月。他的养老金的计发应按上述工龄来计算。另外1991年以来,我国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社会保险金的领取是以缴费年限为依据,朱某从1973年起开始病休,这期间,朱某没有工资,也就没有缴费,自然也就没有缴费年限。因朱某病休期间不能全部连续计算工龄,缴费年限没有达到15年,朱某就不能领取养老金。
长时间病休需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
(2)对类似问题的处理意见。此案主要涉及的是,病休时间是否计算工龄的问题。病休也就意味着职工不再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自然不能计算工龄,这个时候,企业也不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这里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如果长时间病休,就需要自己去社保局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因为只有缴费满一定年限后才可以领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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