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西日前出台新规,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那么,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办理流程怎样呢?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不转移统筹基金?已经领取过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还能不能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呢?
已领养老金人员禁转养老保险
本报讯 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昨日,江西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统一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
实施对象
跨省跨市流动人员
《通知》规定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既包括跨省流动、也包括省内跨市、县(区)流动的人员,即:参加江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谢小贵解释,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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