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非正规(公益性)劳动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答:上海市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30%。其中,个体工商户业主为本人和帮工缴费的比例为22%,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及其帮工的缴费比例为8%。
非正规(公益性)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按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30%。
自由职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原则上参照本市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的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如何确定?
答: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每年随着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变化,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也予以相应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时间为每一年度的4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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