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农民工,农民工也应该参加养老保险。那么,农民合同制职工如何参加养老保险呢?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离职后养老保险如何处理?个人账户的金额怎么办?
农民合同制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包括农民工,都应该参加养老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帐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也可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根据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申请,将其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链接 农民工能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在嘉峪关外出务工的兰州籍农民工王先生向记者询问:前段时间,我在电视上看新闻,看到某省市的农民工可以享受城市社会养老保险,不知道,我们兰州的农民工是否也可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保险。据了解。王先生是一名临时外出务工的农民,经常在建筑工地做一些零工,一个工地干完,要马上换一家工地来干,没有稳定的工作单位。
记者帮办:带着王先生的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七里河区社保局,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享受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而社会养老保险只能以单位职工的名义参保,但是由于农民工工作的不固定性,很多的务工单位都为了节省开支,一般不去为农民工交付养老保险,而现在社会还缺少一定的连带控制,所以目前还没有什么措施强制企业为农民工交付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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