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缴费38362元 次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绵阳市超龄人员也可参加养老保险了!近日,记者从涪城、游仙、江油等地社保大厅和窗口了解得知,11月30日前,户籍在绵阳范围内的城镇超龄人员均可办理养老保险。
据了解,2008年底到2009年6月30日,按省上相关文件,我市在各县市区社保中心大厅和窗口,办理过超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事宜。当时,我市大部分超过退休年龄,并且无任何收入的超龄人员都参加了养老保险,但是也有部分人员由于人在外地等原因没有参加养老保险。
针对还未参保的超龄人员急切要求参保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上研究同意,决定为这部分人办理养老保险,并且将条件放宽到2010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办理时间截止今年11月30日。截至目前,我市已有近3000名超龄人员参保。
缴费基数和比例如何确定
按照相关规定,超龄人员参保以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和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费15年(38362元)。在参保缴费的次月享受养老金待遇(男满60周岁,每月领取401元左右退休金;女满50周岁,每月领取391元左右退休金)。不参加今年调整待遇。
此外,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符合条件超龄人员参保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并提供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养老金发放账户,若有独生子女证或军队退役证明资料,应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再填写《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申请书》,提请社区核实相关信息。经社区核实后,持上述手续在11月3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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