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3时,本报开设的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热线准时开通。两小时里,5位劳动保障方面的专家共接听热线电话近百个,其中反映最多的问题是社保关系的转移、社保费的续缴、医疗保险的报销、公益性岗位以及档案托管等。
以下是部分热线问答实录。
社保关系该如何转移
问:我在深圳办的社保可否转回宜昌(我也不在宜昌工作)?
市社保征稽处副主任黎军:您可将在外地工作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即持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宜昌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我们向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对方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理转移手续,并将明细表寄回宜昌市社保经办机构。
医保中断该如何续费
问:2010年4月我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新单位和我个人都没有及时缴纳5月份医保,该怎么办?
市社保征稽处副主任黎军:由于新单位没有及时报增,造成您医疗保险断保,为了保证您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请到宜昌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市环城北路40号)二楼39、40号窗口开具缴费单,以灵活就业人员标准补缴5月份医疗保险。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申报核定科电话6756030,或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电话6755132咨询。
异地在宜就业有无探亲假
问:我是山东人,现在在宜昌一家事业单位工作,请问我可不可以休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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