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徐 恬)“虽然我的户口还在河南,但能在深圳退休和领取养老金,我就觉得自己也是‘深圳人’,真的非常开心!”周雷受益于今年开始实施的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政策,最近几天将拿到他的第一笔养老金。他是我市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入深圳后,罗湖区第一位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外来工。
周雷来深圳之前在河南一家国营单位工作,1993年至1995年在河南参加了社会保险。之后从河南来深圳打工,1995年到今年退休前先后在福田区、罗湖区的企业从事会计工作。他说:“我从1995年9月开始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一直缴费到今年5月,中间由于换工作,曾经中断过缴费。我在深圳缴纳的养老保险累计达13年1个月。在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办法出台之前,我自己算了一下,我到达退休年龄60周岁的时候,我在深圳缴纳的养老保险累计不够15年,不能在深圳退休,所以当时我都打算60岁以后就回河南老家了。”
河南籍外来工深圳领养老金
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转移办法》),让周雷看到了在深圳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希望。《转移办法》规定,参保人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其在流动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以按规定转移,在不同地区参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不得办理退保手续;农民工返乡不再回城镇就业的可以转回新农保;参保人员跨地区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1998年以来参保的共济金也一并转移。
于是,周雷回河南老家办理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凭证,之后到深圳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将1993年1月至1995年6月期间在河南的2年6个月的养老保险关系以及他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转入深圳。周雷昨天告诉记者:“办理好养老保险转移手续之后,我到社保罗湖分局办理退休手续,经过核定,我今年10月在深圳退休并开始领取养老金。昨天我已经拿到了我的退休证,我的第一笔养老金1046元最近几天也将进入我的账户。虽然我的户口还在河南,但能在深圳退休和领取养老金,我就觉得自己也成为了‘深圳人’。而且,我的儿子、媳妇也都在深圳工作,并且入户深圳,我们在深圳也买了房。有了养老金有了保障,我就能踏踏实实在深圳养老了。”
跨省流动人员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在多个城市就业和参保,养老保险转来转去,最后到哪里领取养老金?据了解,参保人第一可选择户籍所在地为退休地,之前在各地所有参保的关系和金额都可以转到户籍所在地;第二,也可以选择在参加养老保险关系长的地方,满10年以上参保地可以作为退休所在地,之前在各地所有参保的关系和金额都可以转到退休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比如周雷,虽然户籍在河南,但他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满10年以上,因此可以选择深圳为退休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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