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制度附着地方利益,如果按相同比例投入,富的地方出的钱多,转入的退休老人多,医疗费用支出相应多;而穷的地方出的钱少,转出的退休老人多,费用支出的少,反而医保基金盈余增多。忽略地方经济水平的不同,结果只能是让经济发达的地区不愿接受异地医保退休老人。
专家认为,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中,退休老人当地看病,钱是从左兜放到右兜,而跨地区转移像“把钱放在别人兜里”。如果实行医疗保险异地报销,就会把附着在制度之上的地方利益抹杀掉,这就使得很多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都不愿意接受医保的异地转移和报销。
在潘某看来,《社保法》仅提供了“政策”,那些涉及到具体的方法,不是地方能解决的,需要国务院出台政策建立全国性转移机制,比如说可能涉及的外地医保接续所涉及的财政“补贴”问题怎么办。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导致好政策一些地方政府却执行难。
专家建议:
为了确保好政策的落实,以打消个别地区和城市在接纳外来人员医保上积极性不足问题,应尽快建立和协调一个利益调整和分配机制。发达地区居民转入贫困地区,难度不大。
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居民转入发达地区,其涉及的公益性医疗投入及政府补贴,应尽快明确由谁承担。是由转入和转出地区平均承担?还是由国家承担?或者说划分一个合理的国家和地方承担的比例?只有尽快厘清转入后的利益分配与负担比例,方能真正确保医保流转“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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