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我星期天摔倒的,脊椎碰了个包,肌肉拉伤,星期一去医院粗略看了一下,就拿了点药。
到星期四,发现肌肉酸痛没减轻就算了,连骨头上的包没减小,我想再去医院检查看看。
但是我的报销单据在星期三给我的投保介绍人拿去报销了,我不知道我星期五检查的可否报销?
咨询网友:ysj (成都)
专家解答:
许昌 平安人寿 董军伟
由意外伤害造成在医院的合理费用,他的期限一般是180天,180之内的花费保险公司都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只要不超过合同限额。
成都 中德安联 殷素碧
只要是合理的医疗费用,在3个月内如果是同一病症,按累计金额控制在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额内报销。
成都 人保寿险 李冬梅
针对您这样的状况,如果是在保险期间的话,是可以继续报销的,只是你同一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
分一次报销和两次报销的区别就在于,要多出一次免赔,因为不知道您投保的是哪家公司的险种,所以不能确定地跟您说,你要多承担多少免赔额。
深圳 中国人寿 王巍
您的保险是意外险吗?保额是多少?意外医疗是多少? 向您提供的这些,在一年之内是可以累积不超过您的意外医疗费。
不管是发生几次意外,产生的费用都可以报销的。只要是加起来不超过您的意外医疗费,都可以,而且在两年之内任意一天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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