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般来说医保账户只能固定在一个地方,转移手续时十分麻烦的,近日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出新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医保账户可随参保人员居住地转移。
账户跟随转移
医保可“漫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暂行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点评:“看病难”如今已经成为一个民生难题,医疗保险可实行跨省转移无疑是一个进步,帮助老百姓解决就医难的问题之一,将推动中国医疗体制改革。此外,也更有利于保证人力资源的“健康”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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