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人都拥有医保,用医保看病可以报销为参保人员减少不少负担,但在用医保就医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本文告诉您。
医保参保人注意事项
1、带医保卡去就医时,也要适当带些现金,因为可能出现医保卡余额不够的情况。
2、手上有医保卡,并不意味着就有医保待遇,有些人的卡过期或者是无效卡,可能未参保或者停保了。只有享受医保待遇者才有门诊统筹待遇。
3、部分2001年或2002年参保的人,持有的光大银行卡,在卡号录入时,前面要加三个零(000),不然会显示是无效的或者不存在。
4、医保中心虽不要求参保人带身份证,但有些医院需要出示以核实个人信息,最好还是带上。选点要带一寸彩照,如果忘记带了,医院一般会办理选点和就医报销,但回家后需补贴上,否则将影响到第二次就医。
5、选一大一小两个医疗机构,必须现场办理,也可由亲友带齐资料代来办理。两家医院都需要到场,不是去一家医院就能搞掂。
265种处方药设最高销售价
记者昨天获悉,省物价局日前向全省各地级市物价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公布了广东省第一批新增政府最高限价管理药品目录。包括芦氟沙星、卡那霉素和地诺前列酮在内,从8月10日起,将有265种处方药品种新增纳入政府最高限价管理。省物价局将在核定相关药品生产(进口)成本或现行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分期分批核定其最高零售价格。届时,所有医院和药店都不得突破规定的最高零售价销售。
省物价局表示,新规定将从本月10日起执行。《新增目录》公布后,该局将根据药品的生产(进口)成本或市场现行价格分期分批核定零售价格。在公布价格前,经营者暂按现行市场价格执行。
另外,这批新增的265种处方药品的具体名录可详见广东价格信息网:http://www.gdpi.gov.cn/。
10月起三级医院须开展实名预约挂号
卫生部近日下发《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并征求意见。《意见》要求,2009年10月开始,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公立医院不得擅自提高预约收费标准,不得与中介合作开展此项收费服务,并要按制度规范专家出诊。
卫生部5日发布《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医院应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同时实行投诉接待“首诉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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