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人以为买了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万事无忧,什么病,什么费用都想拿去保险,往往以失望告终。而基本医疗到底可以报销什么呢?
(1)退休异地安置或者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以及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以下统称本市异地参保人员),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无定点医疗机构的地区可在当地镇级以上公立医院,下同)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的基本医疗费用。
(2)本市在职参保人员因工出差、公派学习以及享受探亲假期间因急性疾病在境内本统筹地区外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
(3)本市参保人员患病急诊或抢救,以及因病情特殊需要,在本统筹地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留观或住院,经核准的基本医疗费用。
(4)用人单位经地税部门批准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在3个月内按规定补足费用后,延期内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的基本医疗费用。
(5)经市医保中心认定的各种特殊原因,导致参保人员未能在本市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正常记帐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的基本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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