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2009年度社平工资至今没有出来,涉及到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待遇该如何计算呢?对此,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称,暂按2008年度标准计发;待2009年度新标准公布后,再重新计算待遇,多退少补。
在这份《关于新社保年度社会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告》中,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表示,新的社保年度(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开始了,但由于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部门仍未公布2009年度(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职工月平均工资,将影响广州市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相关待遇计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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