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弟弟有肝病,没有工作,因为高昂的医疗费姐姐想用自己的医保卡给弟弟看病,这样行吗?医保卡可以给别人用吗?来看看专家的回复吧。
网友lampa:
我想带我弟弟去苏大附二医院检查,不知道他可不可以用我的医保卡?他还没有工作没有医保卡的.可是我是他姐姐,不知道男女啊有关系的?
我主要想让他检查个肝功能,看他的病啊有好转,再让医生配点药。我刷医保卡是可以报销的,而已现在医院看病这么贵,所以想知道用我的卡去检查啊有关系的?医生会开药吗?对我本人有没有影响?
lampa提的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遇到,那到底可行不可行呢?社保政策对这样的问题有哪些规定?
alesha回复:
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应该享受医疗保障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如果购药则未明确规定所购药只限本人使用。
如卡(个人账户)上有余额,可在参保统筹区内的医保定点医院看病用于支付自付部分(不足以支付时用现金支付)或到定点药店购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否则属违规。
您医保卡上的钱,是您个人的医疗保障(备防因生病之需)。其实用医保卡上的金额帮助家人或亲人支付医疗费用和用现金支付是一回事,如果因违规使用本人医保卡上的余额成功,那么以后卡上的余额不足以支付本人看病就医的自付部分,还是得使用现金支付。请酌。
relize回复: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医保卡和病历应是同名的,如没有关系,不太好办。
关于印发《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和〈社会保险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劳社医〔2000〕5号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卡》仅限参保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也不得持他人《社会保险卡》冒名就医。一经查实,市社保中心应向直接责任人追回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并视情节轻重,停止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3至6个月。
关于印发《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劳社医〔2000〕2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劳社医〔2000〕4号等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都有该方面的相关规定。
peace回复:
对我本人有没有影响?
当然有影响,现在每个人的社保卡使用情况都有记录备案,以做为个人健康的资料。如果你到那个公司被查到你有过此病的记录,那你自己不是给自己埋下了一个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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