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中山7月1日起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险的重要凭证,医保个人账户有一定的使用范围,为了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的发展,中山市7月1日起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详细内容请看正文。

[摘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险的重要凭证,医保个人账户有一定的使用范围,为了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的发展,中山市7月1日起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详细内容请看正文。

7月1日起,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按照相关规定,7月1日起,医保自付和医保目录内的自费部分将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另外,对于参与特殊病种保险的参保人,将增设1000元的统筹门槛,同样可用个人账户买单。

在此之前,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之前的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医保门诊和住院时都需要根据设定的起付额,自付一部分。超出起付额后,还有30%的自费部分,需使用现金结账。

按照相关规定,在个人帐户使用范围扩大后,以前现金支付的部分都可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就比如CT 检查,之前只能报销70%,另外30%需要自费,本月起可以全部使用个人账户结账。

另外,《中山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了特殊病种(含两种以上特殊病种)登记的,个人支付的门诊医保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社保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5000元。而医保个人账户用途范围扩大,住院、门诊、药店买药属于医保范围内的都可以使用个人医保账户支付,只要个人医保账户有钱,住院起付额同样可以使用个人医保账户支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