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推动医疗保险的发展,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以及提高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江西省南昌县对其2010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详细内容请看正文。
记者近日从南昌县了解到,该县已经正式启动了2010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参保居民的负担更轻了,享受的补助更多了。
从今年开始,该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城镇医疗保险缴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分别需缴纳70元和30元,都比去年减少了一半。同时,该县参保居民如患有特殊病种,每年还可享受1000元到3.5万元不等的门诊补助,大病补助医疗保险每人每年可报销8万元,报销比例可达到90%左右。另据了解,2009年,该县共有17000人次享受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共支付基本医疗医药费1002万元,其中有39名患大病的城镇居民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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