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广州托幼机构、学校办理的医保办理,广州已作出相关详细办事事则,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相关标准,提前准备好所有的资料,按照以下流程一一办理。
办理条件:
根据《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08]22号)文件精神,本市公办或民办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统一为入托儿童或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办理广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资料变更、暂停参保等业务。
一、单位管理业务办理
(一)托幼机构、学校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单位登记开户手续
首次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各类托幼机构、学校应前往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单位开户手续,领取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信息采集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并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对于在广州市属八区内有多个分校区的学校,分校区学生的参保登记统一归集到学校总部办理。办理手续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份:
(1)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成立证明(如:《办学许可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核准通知书》;
(5)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托幼机构、学校基本资料变更的办理
变更事项
|
携带材料
|
单位名称
|
教育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地址
|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
法人\负责人姓名
|
教育部门/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或《地税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所属区
|
|
地税登记证号码
|
|
单位性质
|
教育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