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医保待遇还是按旧规则吗
2010-08-08 20:10:41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广东省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待遇该如何计算呢?是广东参保人最关心的问题,在2010年新标准未公布之前,暂用2009年的标准来计算。
还不够 社保≠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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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2009年度社平工资至今没有出来,涉及到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待遇该如何计算呢?对此,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称,暂按2008年度标准计发;待2009年度新标准公布后,再重新计算待遇,多退少补。
在这份《关于新社保年度社会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告》中,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表示,新的社保年度(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开始了,但由于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部门仍未公布2009年度(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职工月平均工资,将影响广州市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相关待遇计发业务。
被保人:0岁,女
¥2047元/年
-
身故/残疾
100,000元
-
说明条款
-
重疾保障
100,000元
被保人:2岁,男
¥7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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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给付
158,400元
-
身故/残疾
所交保险费*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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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豁免
被保人:25岁,女
¥6689元/年
-
重疾保障
200,000元
-
特定重疾(轻症)保障
40,000元
-
身故/残疾
已交保险费
被保人:25岁,女
¥4495元/年
-
身故/残疾
200,000元
-
重疾保障
180,000元
-
特定重疾(轻症)保障
36,000元
被保人:36岁,男
¥7820元/年
-
重疾保障
200,000元
-
身故/残疾
200,000元
-
身故/残疾
200,000元
被保人:43岁,男
¥20000元/年
-
生存给付
1,044元
-
生存给付
1,1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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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给付
400,000元
被保人:44岁,女
¥2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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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给付
1,044元
-
生存给付
1,161元
-
生存给付
4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