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株洲市对医疗保险目录进行了调整,新增70种医保甲类药品,详细内容请看正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月下发文件,对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甲类药品目录进行调整,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2009年版 《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目录。上周,记者了解到,新目录执行后,我市医保患者的药品费用支出明显减少。
据了解,新的 《药品目录》甲类药品共有503种药品,较原2004年版的433种甲类药品,增加70种药品。新版《药品目录》在保持参保人员用药政策相对稳定连续的基础上,根据临床医药科技进步与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变化,适当扩大了用药范围和提高了用药水平。新版 《药品目录》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和强化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
医保处工作人员给记者调出了一份数据统计表显示,2009年1月份,市331医院进入医保统筹结算的药品费用中,甲类药品占19。98%,而2010年1月同期,甲类药品的占比就上涨到了27。11%,基金为此多支出了近6万元。
医疗审核科程科长介绍:“基金多出6万,意味着患者就节省了6万元。全市所有医院的数据过于庞大,难以统计,但是从331医院一家就可看出,新的 《药品目录》确实还是给老百姓带来了很大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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