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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学生医保参保工作9月1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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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年一度的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又开始了,2011年苏州市区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启动,缴费期是9月至11月,收费标准及办理事项请看正文。

[摘要]一年一度的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又开始了,2011年苏州市区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启动,缴费期是9月至11月,收费标准及办理事项请看正文。

记者8月31日从苏州市社保中心获悉,2011年度苏州市区学生医保申报缴费工作即将开始,申报缴费期为2010年9月至11月,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少儿)可通过代办单位办理参保手续,享受2011年度(2011年1月至12月)医疗保险待遇。按照苏州市政府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将学生医疗保险纳入居民医保,原参加学生医保的三类人员仍至相应的代办单位办理申报缴费。

在苏州市区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就读的学生、儿童,由学籍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年龄在 18 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本市市区户籍,非本地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新出生的婴儿,应于出生3个月内,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当年度参保申请并缴费,并从到账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医疗保险待遇。苏州市区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由所在学校办理;父母为本市市区户籍,在非本地学校就读的大学生,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

在收费标准上,中小学生和少儿按每人每年100元缴纳医疗保险费,大学生按每人每年80元缴纳医疗保险费。相关免缴条件,可具体咨询代办单位或登录苏州市社保中心网站(www.szsbzx.net.cn)“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据了解,2011年度苏州学生医保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大学生医保待遇方面,大学生普通门诊待遇,在600元以内享受50%的医疗补助,实现了与中小学生、少儿各项医保待遇的完全统一。大学生将持社会保险IC卡,实行持卡就医。持有全国各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件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也纳入苏州市区社会医疗救助范围,享受保费减免、实时救助和年度救助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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