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医保政策待遇更优
记者从河北省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1年度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于本月全面开始。为了让居民全面了解医保政策,10月16日,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在宣传月活动中,市区所有社区居委会、廊坊市医疗保险所有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社区门诊等,共计300余家单位同时展开,以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
活动将持续到11月15日。本次医疗保险宣传月活动预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将覆盖绝大多数家庭。
记者了解到,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待遇更加优厚,推出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增加了7万元;推出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以后在定点医院门诊看病也可享受报销;同时允许不具有廊坊户籍的流动就业人员参加廊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另外,廊坊市居民医疗保险推出了补缴政策:从今年开始,所有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居民,如以后参保,需从应参保之日起补缴费用,补缴额为当年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且补缴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享受报销待遇。居民朋友敬请留意,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目前,居委会已开始征缴工作,学校也会于近期开始组织学生参保,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在就读学校或者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参保、续保手续。低保和重度残疾(1~2级)的居民去市医保中心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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