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将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参保者也将得到更多实惠。
据悉,“新农合”目前各区报销标准多不同,其参保者并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将按统一标准报销,即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年累计600元以内的,在社区的由基金和个人各负担50%,在其他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40%、60%,超过600元,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住院医疗费用按年累计,按不同医疗机构由基金支付60%—80%的比例,其余由本人负担。
经测算,新医保的住院医疗总费用中基金支付的比例达到55%,比“新农合”原平均45%的比例高出了10个百分点;门诊医疗总费用中基金支付的比例期限达到32%,比“新农合”原平均27%的比例高出近5个百分点。
新医保还扩大了惠民力度。市人保局人士解释,市区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以外的城乡居民,都能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医保的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也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17万元。
同时,原先参加“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女职工,参加居民基本医保后,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也能报销了。
一些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者到外地或非定点医院就诊而未办转诊手续的,以前医疗费用不能报销,新医保实施后,其也能按办理转诊手续50%报销了,医保待遇得以进一步提高。
此外,新医保也加强了医疗救助。符合职工供养条件的独生子女和直系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给予补助。
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家庭成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居民、特困职工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众,其参保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将进行全额资助。
参保居民首次参保登记时,可到街道、镇的社保所办理,并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一所个人约定的具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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