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委常委会召开了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法》对现行“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完善和整合,解决了城镇居民中没有门诊报销制度和政府补助水平偏低的问题,建立了城镇居民门诊报销统一、财政补助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持卡就医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
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是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下一步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创造条件和打好基础。据悉,本市将于下周正式公布《办法》及政策解读。
据了解,过去,本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参保人群分为三类: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即“一老”)、学生儿童(即“一小”)和无业居民。这三类人群的缴费标准、缴费时间、政府补助、报销待遇等都有所不同。比如,“一老”每年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500元,门诊最高可报销500元,大病报销60%。“一小”每年缴纳100元,其中个人和政府各负担50元,大病可报销70%,门诊暂时还不能报销。无业居民每年缴纳700元,个人负担600元,政府补助100元,大病报销60%,门诊暂时不能报销。
相对于有工作的城镇职工,以上三类人群都属于无业的城镇居民,但是他们的医保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缴费时间等都是“各自为政”,今后,本市将对这三种医保进行整合。医疗保险不再细分为城镇职工、“一老”、“一小”以及无业居民等多种类型,而是根据是否参加工作,将参保人员分为职工和居民两大类,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老”、“一小”以及无业者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原定在每年6月征缴“一小”保费,今年已延期到9月启动,与“一老”和城镇无业居民缴费时间统一。据称,这实际上也是本市为“一小”建立门诊统筹报销制度做准备。《办法》实施后,“一小”、城镇无业居民也将建立门诊报销制度。明年,本市还将研究整合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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