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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社保退款办事指南
2010-10-11 17:14:58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什么情况下社保可申请退款呢?一般是指在本市有重复参保记录并已缴费的,或者是职工超过退休年龄参保,属超龄时段已享受待遇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的,再一种就是有特殊情况并经审核通过的,以上3种情况可申请社保退款,具体办事指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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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什么情况下社保可申请退款呢?一般是指在本市有重复参保记录并已缴费的,或者是职工超过退休年龄参保,属超龄时段已享受待遇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的,再一种就是有特殊情况并经审核通过的,以上3种情况可申请社保退款,具体办事指南如下:

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退款:

1.在本市有重复参保记录并已缴费的。

2.职工超过退休年龄参保的,属超龄时段已享受待遇,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作个案处理。

3.其他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的。

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资料修改业务申请表》;

2、单位的书面退款申请;

3、重复参保的提供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涉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退款的,提供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

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资料齐全、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并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1、属于重复参保的,只退重复缴费部分。

2、办理退款的参保时段须未享受过相关待遇,如该时段有医保个人账户划入的,还需办理退还手续。

3、如参保单位已注(吊)销的,需提供工商部门的单位注(吊)销证明,可把个人缴费部分的款项退至个人存折账号。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经办部门:市社保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市社保中心斗门办事处、金湾办事处

有关文件

《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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