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随迁老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的有多少?
答:随迁老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应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按月划入个人帐户,其中大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缴费基数的8.05%。
若以2008年度上年度我市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926元为例来计算:
个人需缴费:2926元×12%×12个月×18年=75842元;
每月划入个人帐户的金额为:2926元×8.05%=235.54元;
18年累计划入个人帐户的总金额约为:235.54元×12个月×18年=50877元。
九、随迁老人参加医疗保险后超过18年还需要缴交医疗保险费吗?
答:随迁老人参加医疗保险后超过18年,不需要再缴交医疗保险,但仍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且其进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完全由统筹基金来出。
十、随迁老人参加医疗保险后在18年内去世了,没有划入个人账户的费用如何处理?
答:随迁老人参加医疗保险后在18年内去世了,其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尚未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十一、随迁老人参加医疗保险后,其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答:随迁老人参加医疗保险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之后,自缴交月的次月1日起逐月计算其连续缴费年限。
十二、随迁老人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随迁老人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户口薄、身份证以及银行存折(限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原件和复印件;制作社会保障卡的数码照相回执原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身份证数码照相馆);随迁前原户籍属城镇户籍的,还需提供原户籍城市社保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当地养老保险或退休待遇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情况的证明(或其被随迁人的人事档案);原户籍属非城镇户籍的,还需提供迁户前的户口本及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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