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外劳力综合保险包括那些内容?问题补充:有人能帮我回答一下上面的问题吗?
咨询网友:yangli95801(上海)
专家解答:
上海 友邦保险 沈叶启
上海市外来人口综合保险保障利益如下:1,工伤待遇: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经有关部门作出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参照本市工伤待遇标准,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金一次性支付。(具体标准可向社保部门咨询)2,住院医疗待遇:因病或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个人承担20%。目前的起付标准是1500元。
3,老年补贴待遇:每连续缴费满一年或连续3年内缴费满12个月,外来从业人员可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时,可凭老年补贴凭证一次性兑现老年补贴。4,每月20元的日常医药费用(会自动打到你的综合保险卡里)。
上海 中国人寿 王勇
你好,你这个是商业性保险,还是上海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了,如果是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那么他就有工伤,医疗保险,养老补贴。
上海 明亚经纪 王诗卉
根据2002年7月颁布的《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里所规定的:第十三条(享受待遇)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按下列规定享受综合保险待遇:(一)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三)外地施工企业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两项待遇。
第十四条(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的,经有关部门作出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参照本市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享受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保险待遇。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保险金一次性支付。
第十五条(住院医疗待遇)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自负;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外来从业人员承担20%。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满三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连续缴费满六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连续缴费满九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第十六条(老年补贴待遇)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其额度为本人实际缴费基数的5%。外来从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以凭老年补贴凭证一次性兑现老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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