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成都市将所在地区的高校共约60万名大学生纳入当地医保范畴,并已开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年度大学生参加医保个人筹资标准只为每人40元。
从近日起,成都市所在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含高校中的中专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总共约60万名大学生开始缴纳医疗保险,其有效期截止到今年10月30日,过期不办补缴。最迟应在12月20日前办理完参保手续。
据介绍,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2010-2011学年度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40元;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218元。在住院待遇方面,参保大学生在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后,再给予报销。其起付标准分别为:乡镇卫生院和校医院5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转诊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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