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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药涨价在于无法摸清底价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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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每年医保涨价前后,市民都会遭遇医保目录新药公布前后大幅涨价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已启动对新增医保目录药品的价格核定工作,研究“反暴利”的具体认定标准和程序。

【摘要】每年医保涨价前后,市民都会遭遇医保目录新药公布前后大幅涨价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已启动对新增医保目录药品的价格核定工作,研究“反暴利”的具体认定标准和程序。

针对媒体反映的部分药品在新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前后大幅涨价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17日称,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启动对新进入2009版国家医保目录药品的价格核定工作,对部分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正研究“反暴利”的具体认定标准和程序。

按照目前的药价形成机制,药价基本分三种。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由国家发改委定价;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但进入各省医保补充目录的药品,由所在省制定指导价;其余药品,按市场状况自主定价。药品进入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后,从企业自主定价转为由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核定最高零售限价。这就需要开展成本价格调查等一系列工作,药品从进入医保目录到政府核定限价标准,需要一定时间。为不影响市场供应,按政策规定,在政府未定价前,经营者可以暂按市场实际价格执行,但不得随意涨价。

此外,刚刚征求完意见的《药品价格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专利药品和按照专利药品对待的药品,以3年为周期进行调整,下调幅度一般不低于6%;保护期结束后,政府指导价下调幅度一般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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